各学院:

为了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苏教外函﹝2017﹞4号)精神,鼓励我校学生赴世界一流大学学习与交流,提高我校大学本科生中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比例,现就推荐我校学生参加“2017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2017年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将选派省内优秀本科生利用暑期前往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英国剑桥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台湾大学、香港大学等17所境外知名大学进行为期4-5周的学分课程学习。学科领域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文学、医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共28门课程。(详情请见附件)

2、学生学习期满回国后,由选派学校根据境外大学提供的课程结业证书及学业成绩单,对其修读课程进行学分认定,记入学生成绩系统。

二、部分资助项目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优良,获得校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通过大学英语4级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或托福成绩75以上者优先。

4、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5、具有一定的家庭经济条件,能够承担境外学习的相关费用。

三、全额资助项目推荐条件

必须符合部分资助项目推荐条件1-4条,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获得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国家助学金,且从无出境经历。

四、推荐人数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我校将推荐66名学生,其中60名部分资助推荐人选,6名全额资助推荐人选。

五、推荐方法

1、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向学生做宣传,根据交流对口专业,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同时做好境外学习课程的学分认定工作。

申请国外高校项目的学生请填写《南通大学学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申请香港、台湾地区高校项目的学生请填写《南通大学学生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港澳台地区适用)》(附件4)。每个学生最多可申请三个项目作为申请志愿,在申请表中项目名称一栏按照第一志愿至第三志愿填写,录取时将按照志愿顺序进行匹配。

请各学院明确一位院领导具体负责该项目的选派工作,并于3月17日前将学生申请表格原件由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外交流科(逸夫楼6号楼213室)。

2、被推荐学生登录该项目申请系统网页,并于3月17日之前注册用户提交个人信息。网址为:

http://221.226.191.141:8089/scholarship/employee_toLogin.do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条件后,于3月22日组织面试。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相关领导组成选派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条件、面试成绩,讨论、确定最终推荐人选66人,报分管校长同意后,将推荐结果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上进行公示。

5、3月27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6、省教育厅将按项目报名情况、学生英语水平、学业成绩择优录取参加部分资助项目学生。

六、项目费用

1、部分资助:该项目采取政府资助、学校配套、学生本人承担相结合的方式。参加项目学生将获得省教育厅奖学金一万元,南通大学配套资助境外学习奖学金一万元人民币,采取“学生出国前个人垫付,学生回国后学校报销”方式资助,即前期学生需自付所有项目费用,项目顺利结束回校后获得两万元奖学金。其余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将取消配套资助经费:

1)项目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2)项目学生在国外期间有违反当地法律或国外合作大学校纪校规行为者,或不服从带队教师管理、有严重违反团队纪律者。

3)回国后未按照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汇报者。

2、全额资助:该项目由省财政提供资助,平均每生5万元,包括学生的往返国际机票、签证费用、在外学习的学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个人消费除外)。回国后学生按照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汇报。

该项目详情可参考省教育厅网站内容:http://scholarship.jesie.org/ 。

校内咨询电话:85012132, QQ群:119791422。


附件:(学院和学生请仔细阅读)

附件1-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课程概览 (1).doc


附件2-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课程、代码及名额分配.doc


附件3国际交流申请表.doc


附件4交流申请表(港澳台).doc



南通大学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