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南通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5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简介

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即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在我校设立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全日制港澳台侨学生学籍注册数分配。评审对象限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学生。

二、奖项设置

根据文件通知,我校此次可分别推荐: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一等奖候选人1名,每人6000

本科生二等奖候选人1名,每人5000

本科生三等奖候选人2名,每人4000元。

2)台湾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一等奖候选人1名,每人6000

本科生二等奖候选人1名,每人5000

本科生三等奖候选人2名,每人4000元。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及院系审核。

申请者需填写附件中相应的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请用简体中文录入,不得手写,填好的申请表打印后经院系审核签字盖章。

2、提交材料。

1)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相关证明材料:在读/入学考试成绩单扫描件(需教务部门盖章);获奖证书或社会实践证明扫描件、学院出具的年度综测排名(2026级新生除外)等证明材料。

请各申请人于2026109日(周五)前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16,同时将所有附件及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ngaotaiban@ntu.edu.cn,命名为“姓名+港澳台侨生奖”。

3、学校审核汇总申请材料,组织评委评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6917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